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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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篇一
1、職工入場必須經三級教育,填寫安全教育記錄方可上崗,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好安全帶,違者管理人員罰款100元工人罰款50元。
3、特殊工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對無證操作人員處以200元罰款。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未穿戴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穿戴不全,視情節處以罰款50-100元。
5、機械設備未按照操作規程使用、未按規定進行維修保養,處以50-100元罰款。
6、施工現場嚴禁大小便,違者罰款50—100元。
7、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違者追究班組長責任,處以50—100元罰款。
8、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打架、賭博、酒后鬧事,違者視情節給予500—1000元罰款。
9、現場消防器材嚴禁隨意動用,違者予以100元罰款。
10、現場施工做好成品保護工作,根據有意、無意損壞視情節賠償損失并罰款。
11、工人上下班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12、非電工嚴禁動用電氣設備,私自拉塔吊等電氣設備電源者罰款200元。
13、每月5日、20日的聯檢中,安全生產達標,給予200-500元獎勵。
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篇二
一、各部門必須將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列入日常安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二、對在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堅持“遵章必獎,違章必罰,責利掛鉤,獎懲到人”的原則。
三、對未依法履行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責,違反單位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安全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各部門建立相應的安全調度制度,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遇有重大問題和事故隨時向上級匯報。
五、各部門必須認真執行安全考核獎勵制度,增強生產安全工作的約束機制,以確保本單位安全運營。
六、獎懲標準:按照獎懲對等的原則,視情節輕重,態度好壞,按一定標準進行獎懲。
七、對獎懲人員定期張榜公布,以促使員工自覺做好安全工作。
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篇三
為加強公司新產品開發、技術工藝改進和產品銷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術積累、奠定技術基礎并提高技術研發進度,縮短技術研發成果轉變周期,形成以產品帶動銷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創新獎勵制度。
一、基本原則、評定范圍及內容
1、堅持實事求是、科學民主、客觀公正、重視結果、講究高效的原則,以保證績效考核結果的科學性、嚴謹性和公正性。
2、促進公司產品的研發以及工藝創新,滿足市場對新產品的需求, 豐富公司系列產品同時帶來較大經濟效益的,可逐年獲得總收益的相應提成。
3、對公司產品質量、技術工藝、設備工具、管理和營銷模式、新市場開拓取得突破性進展,銷售業績的提升做出重大貢獻的技術項目成果可申請年度科技創新獎。
4、鼓勵公司員工利用現有平臺和技術資料,開展發明創造并申請技術專利,對公司發展起到推動作用并產生經濟效益的,可申請技術發明和年度創新成果獎勵。
5、研究開發出的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直接用于企業的生產過程后,明顯提高了生產效率和產品的質量,為企業創造了直接經濟效益的。
6、對引進的新產品或新技術進行吸收并加以開發創新,設計出在技術上有明顯改進或創新的新產品或新工藝,提升企業年度銷售額的。
7、公司產品部及市場人員應積極參與創新活動,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創意產品資訊及建議,產品部匯總后于每月5日前組織討論。各位員工提交的文案備檔留存,作為年底“科技創新獎”評選參考。
二、專利技術發明和科技創新成果的專項獎勵
1、為鼓勵廣大員工積極申請專利,凡申請專利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在受理當年,由公司給予職務發明人一定金額的獎勵。
2、專利申請統計期限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間取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核發紙質專利證書的。
3、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的,授權當年12月31日前由專利權人給予發明專利職務發明
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篇四
為了適應公司的快速發展,實現多家連鎖經營的戰略目標,公司人事部在積極拓展招聘渠道的同時,決定實行內部員工推薦人才制度,并給予相應的獎勵,具體細則如下:
1、內部推薦人才的原則:
1.1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有義務向公司人事部推薦符合公司要求的人才。
1.2 人事部將不定期公開公布公司招聘的崗位及任職資格要求。
1.3 推薦人必須保證被推薦人所填寫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
1.4 被推薦人的面試、錄用流程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所有推薦資料需先發至人事部,由人事部篩選后,進行初試,再推薦至用人部門負責人,最終確定是否錄用。
2、獎勵辦法:
2.1 被推薦員工通過試用期后,獎勵推薦人第一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試用期結束的次月;被推薦人轉正后工作滿三個月后,獎勵推薦人第二筆獎金,發放時間為轉正后的次月。
2.1.1 成功推薦學徒、學員、承辦員者,第一筆獎金為50元,第二筆獎金為50元;
2.1.2 成功推薦輔修、副修、助理者,第一筆獎金為100元,第二筆獎金為100元;
2.1.3 成功推薦主修、副經理、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200元,第二筆獎金為300元;
2.1.4 成功推薦副總經理、總經理者,第一筆獎金為500元,第二筆獎金為500元;
2.2人事部需向總經理提交《內部員工推薦人才表》,經審批后,交財務部發放獎金。
3、實施流程:
3.1 本制度由總經辦(人事部)及各店長、經理共同負責。
3.2 本制度自文件審批之日起執行,如有更新,另發文說明。
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篇五
為了不斷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防止違反勞動紀律和違法失職行為,維護正常秩序和促進安全生產,經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執行以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將給予記功、授予獎品或獎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損失的。
2、愛護、節約國家財產有重大成績的。
3、同嚴重違法行為堅決斗爭,有顯著成績的。
4、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的。
5、能及時發現設備、安全存在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處置得當。
二、公司職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經批評教育不思悔改的,應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開除處分或經濟制裁。情節嚴重的,應負刑事責任。
三、公司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1、對發生事故的處理
1.1輕傷事故。公司發生輕傷事故后,對發生事故的車間、罰款1000元,對班組長、責任人均罰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產的副總罰款500元。
1.2重傷事故。發生重傷事故,由集團安全法規部負責調查處理,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車間負責人罰款2000元,班組長罰款500元,同時按責任的大小給予行政處分。
1.3工亡事故。發生工亡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與當地政府部門共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集團內部進行通報。對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班子(經營層)扣罰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車間、隊負責人罰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組長罰款1000元。罰款交集團總部,情況惡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4重大設備事故。由集團分管領導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由技術中心寫出事故技術分析調查報告,安全保衛部依法追究責任。
造成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10萬元以下的,視情節追究設備崗位主管人員及設備技術人員的責任,罰款1000元-10000元,寫出深刻檢查,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待崗、除名等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設備副總或工程師的責任。罰款1萬元-2萬元,主管設備的人員及技術人員罰款1000元-10000元,崗位巡檢工罰款500元,視情節再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直接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追究企業領導班子的責任,同時領導班子(經營層)處罰5萬元-10萬元,主管設備的副總和工程師罰款5000元,主管設備的技術人員罰款2000元。視情節追究法律責任及行政處分。
1.5火災及被盜事故。對發生在企業內部的火災及被盜事故,由企業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協調當地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標準為一萬元以上的被盜和火災事故。發生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按調查結果,視情節賠償經濟濟損失或承擔部分經濟損失,其它責任者視情節給予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2、實現安全生產的獎勵
2.1生產和輔助車間當月安全生產無人身事故和責任設備事故,可獲安全獎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獲獎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責任設備事故及工亡、重傷事故,分管經理和安全委員會成員年終可獲得1000元獎金。
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篇六
1.目的
為啟發全體員工之想象力,以集結個人之智慧與經驗,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經營管理、生產改善及業務發展的方案,以期達到降低成本、提高品質、增進公司營運以及激勵員工士氣等目標,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2.1提案內容以及對本公司生產、營運范圍、作業方式等具有建設性及具體可行之改善方法。
2.1.1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產程序、行政效率之改善;
2.1.2有關機器設備維護保養之改善;
2.1.3有關提高原材料之使用效率或改用代替原物料而達到節約能源之目的等;
2.1.4廢棄能源/廢料之回收利用;
2.1.5促進作業安全、預防災害發生等;
2.1.6其他有助提高運營績效或降低營運成本等。
2.2提高內容如屬于下列各項范圍,均列為不適當之提案不予受理:
2.2.1攻擊團體或個人之提案;
2.2.2訴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2.2.3與曾被提出或被采用過之提案,其內容相同者;
2.2.4與法律法規相抵觸者。
3、提案
3.1提案人或部門車間,應填寫“提案表”(見附件一),必要時另加書面或圖表說明后交行
政部審核。
3.2經理級以上人員,原則上不參加本辦法之提案。
4、審查
4.1審查組織:公司成立“提案審查委員會”,由各部門經理擔任成員,行政部經理擔任召
集人(并協助主席召開會議),總經理擔任委員會主席;
4.2審查程序:“提案審查委員會”每月看提案需要,召開一次或多次的委員會議,審查
所交的提案表,并以“評分表”(見附件二)核定,必要時并請提案人或有關人員列席說明。
5、處理
5.1被采用提案:交由有關部門實施,除同志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實施成效稽查;
5.2被采用提案:將原件發還提案人;
5.3成果檢討:
5.3.1實施之提案,各部門應認真執行,并每月填寫“成果報告表”(見附件三),經過三個月的實施后,再轉呈“提案審查委員會”審查;
5.3.2“提案審查委員會”依成果報告表做審查,并以“實施成果評分表”(見附件四)詳作核定。
6、獎勵
6.1提案獎勵:改善提案由“審查委員會”評定,凡采用者發給50~200的提案獎金;未被采用者發給10元的獎金,以資鼓勵;
6.2成果獎勵:“審查委員會”依提案改善成果評分表,可發給100~500的獎金;
6.3特殊獎勵:提案采用實施后,經定期(至少6個月)追蹤效益,如確實成果顯著、績效卓越者,由委員會核計實際效益后,報準核發500~2000元的獎金;
6.4團體特別獎:以部門為單位,半年統計一次,發給人均提案最好、最多的部門(至少需提案二件)獎金500~1000元,以激勵士氣。
附則:
1、提案內容如涉及國家專利合法者,其權益屬于本公司所有;
2、公司職工如有好的創意或改善方案,可到行政部索取“提案表”將其填寫好后交至行政部,本部會盡快處理;
3、本辦法經呈總經理批準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員工績效考核實施細則篇七
一、獎勵:
1、畢業學年,依據規定,按升學成績給予獎勵。
2、學生參加區級和區級以上的各類競賽,按規定進入授獎名次者,學校給予指導教師獎勵。
3、教師在市級和市級以上的專業報刊發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經驗的文章,學校給予獎勵,并復印存檔。
4、每月檢查教案、校本培訓、聽課情況、作業批改情況等,按完成情況給予獎勵,以獎金形式發放。
二、處罰:
以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扣除獎金:
(1)不服從分配,行動消極,任務完不成者。所帶學科成績低下者。
(2)隨意缺課,按節累計。工作造成失誤或者損失嚴重者。
(3)學校大會、集體備課、公開課、校本培訓,無故不到者。
(4)體罰學生,造成事件者。
(5)備課和批改作業存在問題,按條例要求給予處罰。
(6)搞不團結,行為不文明影響全校工作者。